紡織品在樹脂整理中,除了根據織物品質與要求合理選用樹脂初縮體外,還必須加入促使樹脂與纖維發生化學反應的催化劑,促使交聯反應在適當的溫度下加速完成。
凡能加速樹脂或交聯劑與纖維進行交聯反應的,并能降低反應溫度、縮短反應時間的化學藥劑,一般稱為樹脂整理催化劑。對催化劑的要求是:
①在工作液中有高度穩定性。如加入催化劑后不過早發生聚合物水解;與工作液中各種添加劑的相容性要好;至少在8h內,樹脂與催化劑的混合物不發生化學變化。
②有優良的焙固作用。在一定溫度下焙烘,能釋放H+,在一定時間內能使樹脂在纖維中完成交聯或縮聚反應;在室溫下不產生催化作用,只有在高溫時顯示催化作用;對織物的色澤、白度、染色牢度基本不受影響;焙烘時不產生臭味或有色物質。
因此,常用催化劑是一種潛酸化合物,其主要品種和應用效果分述如下。
①無機鹽類:鋅鹽(硝酸鋅、氯化鋅)和鎂鹽(氯化鎂)。硝酸鋅一般在140℃就能起催化作用,會影響漂白織物的白度,氯化鋅和氯化鎂在160℃以上高溫焙烘時才釋酸。氯化鎂適用于漂白織物,可與增白劑同浴使用。
②銨鹽類:如氯化鎂、硫酸銨、硝酸銨、磷酸二氫銨、磷酸氫二銨等。此類催化劑一般都要在較高溫度下才能釋出酸和氨,其中氨還能和樹脂中的游離甲醛反應,生成環六亞甲基四胺和H+。因此,可降低游離甲醛的釋放量。但使用銨鹽作催化劑織物的氯損較大,用于脲醛樹脂、氰醛樹脂整理時,工作液pH值下降較大,容易造成樹脂初縮體不穩定。氯化銨和硫酸銨用于脲醛樹脂整理時,反應溫度不能過高、時間不宜過長,否則易產生三甲基胺[(CH3)3 N)而使織物帶有魚腥味。
③協合催化劑: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催化劑組成的混合物。該混合物的催化作用比其中任何單一組分都強。如含堿式氯化鋁等組成的協合催化劑有氯化鋁+草酸+酒石酸,氯化鋁+氯化銨+醋酸。此類協合催化劑焙烘溫度可降至110—120℃,交聯效果好,可減少織物泛黃,提高耐洗性和彈性。含氯化鎂等組分的協合催化劑有氯化鎂+ 氟硼酸鈉+檸檬酸三銨,氯化鎂+硝酸鋁等。此類協合催化劑焙烘溫度可降至140℃,作用時間短,織物彈性比單獨使用一種催化劑好,織物降強少。